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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中VOCs在线监测发生故障操作人员注意事项
  • 发布日期:2022-10-27      浏览次数:923
    •   水中VOCs在线监测采用*的GC分析方法,结合全程高温伴热采样氢火焰离子检测分析技术,实现对废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(VOCs)进行实时在线监测。可测量VOCs、总烃(THC)、非甲烷总烃(NMHC)、苯系物等多项参数,对VOCs的浓度和排放率、烟气参数等进行连续、实时地盯梢监控,并可将所有的监测参数传输到用户DCS系统及相关环保渠道。
       
        “水中VOCs在线监测是一项非常精细化的工作,我们每一步都不能松懈,才能把它做好”,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有机分析特聘专家林长青表示。
       
        中国环科院研究员高健在发布会上表示,“这本指南很好的规范了当前技术市场的状况,为获得准确可靠、科学有效的监测数据提供了科学保障”。
       
        在水中VOCs在线监测领域,上海开展工作较早。“依托空气超级站和工业区空气特征污染监控网的建设与应用,近年来,上海市大胆创新、勇于实践,探索了技术和体系,应用了在线色谱、质谱、光谱和传感器等主流方法,初步建立大气污染监管新模式,在有效提升VOCs监测能力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。
       
        水中VOCs在线监测发生故障时,系统管理维护人员首先还是应要及时处理并记录,维修处理过程中,要注意以下几点:
       
        1、vocs在线监测系统需要停用、拆除或者更换的,应当事先报备相关部门;
       
        2、运行单位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,应在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;
       
        3、对于一些容易诊断的故障,如电磁阀控制失灵、膜裂损、气路堵塞、数据采集仪死机等,可携带工具或者备件到现场进行针对性维修,此类故障维修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;
       
        4、仪器经过维修后,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确保维修内容全部完成,性能通过检测程序,。若监测仪器进行了更换,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对系统进行重新调试和验收;
       
        5、若控制仪发生故障,应在12小时内修复或更换,并保证已采集的数据不丢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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